机动车报废年限新规定
一、机动车报废标准
1、60万公里强制机动车报废
现在私家车报废年限为15年,对于这个年限一直也是颇受争议的,毕竟有些车在开了15年后,公里数仍然很少的,所以在被强制报废时车况还是非常的良好,根本不符合报废的条件,难免会心疼。如今国家在结合国情后改善这一情况,取消了强制车辆报废年限,改为跑满60万公里强制机动车报废,这个人性化的政策还是非常不错的。
2、连续3年不参加年检强制机动车报废
在新规定出台后,我国加大了年检力度,所以必须要按时参加年检。如果逾期未年检,被抓到,将被扣分罚款。如果连续三年没有参加年检,汽车将被强制报废。
二、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: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
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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